MetaU

德州加密貨幣公司起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稱其對數位資產“越權”

德州一家加密貨幣公司和一個行業組織週三起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稱該監管機構越權,並要求法官裁定在交易所交易的數位資產不是證券。
文件照片:插圖顯示了加密貨幣的表示形式

喬迪·戈多伊

(路透社) - 德州一家加密貨幣公司和一個行業組織週三起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稱該監管機構越權,並要求法官裁定在交易所交易的數位資產不是證券。

總部位於沃思堡的加密公司 Lejilex 和遊說團體德克薩斯州加密自由聯盟 (CFAT) 聲稱,SEC 在沒有「明確的法定授權」的情況下對該行業行使了管轄權。

Lejilex 表示,它尋求經營一個名為 Legit.Exchange 的加密貨幣平台。該公司去年成立,表示計劃上市數位資產,包括 SEC 在針對美國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 Coinbase 和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 Binance 的訴訟中認定為證券的數位資產。

Lejilex 希望法院裁定上市現有代幣不會違反證券法。

Lejilex 聯合創始人 Mike Wawszczak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希望自己能夠開展業務,而不是提起訴訟,但我們已經這麼做了。”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言人沒有立即回覆置評請求。

Coinbase 和幣安都否認了 SEC 的指控。

CFAT 要求法院阻止 SEC 起訴其成員,並表示該機構對數位資產的管轄權主張使得說服德州立法者接受「明智的政策」變得更加困難。

該組織於去年成立,成員包括 Coinbase 和創投公司 Andreessen Horowitz 的 a16z 加密基金。

CFAT 和 Lejilex 認為 SEC 將數位資產歸類為「投資合約」是錯誤的,因為它們在創建者和購買者之間沒有建立持續的承諾。

他們還要求法院適用「重大問題」原則,該原則允許法官使具有「巨大經濟和政治意義」的行政機構行動無效,除非國會明確授權。

這項曾經罕見的原則在監管反對者中獲得了關注,傾向保守的美國最高法院在最近的幾個案件中應用了該原則。

反對 SEC 執法行動的加密貨幣公司,包括 Coinbase 和 Binance,在其他案件中也提出了同樣的論點,但迄今尚未成功。

7 月份,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針對 Ripple Labs 的案件中,一名法官駁回了「需要持續承諾才能使資產成為證券」的論點。另一位負責監管監管機構對 Terraform Labs 訴訟的法官發現,「重大問題」原則並不適用於加密貨幣產業。這兩起案件均在紐約提起。

在沃斯堡聯邦法院提起的新訴訟將行業與監管機構的鬥爭置於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管轄範圍內。上訴法院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官是由共和黨總統任命的,這使其成為拜登政府領導下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出挑戰的首選場所。

此案由共和黨前總統喬治·W·布希任命的里德·奧康納法官負責,他曾做出有利於保守派訴訟當事人的裁決,挑戰有關槍支、LGBTQ 權利和醫療保健的法律法規。

喬治·W·布希總統領導下的前美國副檢察長保羅·克萊門特(Paul Clement)代表原告。

(喬迪·戈多伊紐約報道;安德里亞·里奇編輯)

來源

zh_HKChinese (Hong Kong)